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

时间:2024-07-21 15:43:28
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

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

根据原劳动部《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劳办发[1995]324号)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,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解除劳动合同,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。超过三十日,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,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。

  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2017(一)

尊敬的xx:

时光飞逝,转眼间,来公司已经一年多了。回首这一年多,真是一言难尽,既有业绩,也有不足,但更多的却是无奈和心酸,从公司招我来的第一天起,目的是什么,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,与你沟通了许久,目的才确认。但从后来的工作中发现,公司其实并不需要一个拓展部总监,只需要一个又一个的区域经理,能把全国仅有的几个代理商开发至遍地开花状态的区域经理。

从公司的发展来看,存在很多基本问题,一切显得那么的杂乱无章,这也许正体现了安防小企业的经营现状。而拓展部总监的工作是什么,无非就是三件事:

一、建立、规范和强化营销管理体系,职能侧重销售管理和品牌建设。

二、巩固和提升销售业绩,职能侧重于市场开发和完成销售业绩。

三、建设品牌和公关策划,职能侧重于品牌拉动和公关。分析公司的现状,其实并不需要拓展部总监,这与当初公司邀请我加盟的意向不一致的,因为我一直在公司做的就是拓展部经理或者区域经理的工作。公司请我来的目的,是因为我以前的业绩做得好,准备提供一个更大的平台给我,于是我来了,来了以后,却仍然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区域经理。

刚来的时侯,公司告诉我,公司管理混乱,需要把管理规范起来,加强制度化建设,于是我就开始重点抓营销体系的制度化建设。然而,这两点我们都没有做完,公司便急急否定了新的制度,这点我能理解。

原因一、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,肯定会破坏现有的利益平衡。

原因二、财务系统对新制度抱着不信任的态度。

原因三、现有的人员对新制度的适应性,短时间内的业绩下降就造成公司的不信任理由。

原因四、新制度的实施和跟进,需要全程跟踪和把控,但公司没有给我这个时间。其实我知道,公司需要的就是业绩,而不需要管理。

本着职业道德,在公司没有一分钱投放市场支持,市场维护几乎为零的情况下,本人出差费用也相同于其它的业务员水平,我一直在困难的整合公司现有资源,完善销售部门的许多不足。终于不负所望,代理商从仅有几个发展到颇具规模,公司业绩番了六番,销售同比上涨了百分之几百,每月出货量稳定,数据结构良性,我想我无愧于自己付出的心血,也无愧于公司。

经过一年多的磨合,我却发现公司缺少营销的理念,目光极为短浅,赚了代理商的钱却不服务好代理商。同时企业缺少诚信,当市场人员费尽了心血,头发掉了不少,终于达到遍地开花的阶段,公司却认为,这些事情随便请一个二三千块薪水的业务人员也能搞定,何必花五六千请一个拓展部总监。于是,矛盾就出来了,新人介入,对拓展部总监实施不平等待遇。这时候我明白,合作期将要结束了。

xx总,说了这么多,目的只有两个。

一、告诉您我准备辞职和为什么辞职。

二、告诉您企业要做强做大,上述问题只是冰山一角,理论永远比不上实践。当然,您是老板,民营企业老板说了算,您和我也不用担心,地球离了谁都照转。我对公司关注胜过一切,我非常相信您能把企业带向成功,走向未来。但是,如果您不能明辩是非,分清黑白,善于用人,自以为是,言而无信,那么,企业的明天会在哪里?

附上我的辞职报告,祝公司以后发展的越来越好!

  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2017(二)

刘部长:

我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反复考虑,决定向您表白一下我的想法。

我在xx已经半年有余,关于社会和工作的最初感触都是从xx得来,我对xx怀有深深的感激!

在青岛,靳部长对我的一番话又使大为感动,下决心要在xx踏实的做工作,努力做出个样子来。一个刚参加工作的人,能够独自负责一个区域,公司给的这么一个空间和机会,以及将会预期给我的锻炼,对我的吸引力非常之大,我曾经想过,就算一分钱不挣,我也要坚持到硕果累累。然而,经过这些年的积累,公司毕竟已经人才济济,除济宁,青岛,其他区域目前来看已经相对稳定,济宁,青岛的区域经理又都有经验,所以我感觉自己很难有机会对公司做出贡献。

我不想逃避,也不想退缩,但长时间以来,公司对我的培养以及我对公司的0回报,让我压力实在太大,我已经难以承受。

综合这两个因素,尽管珍惜这份工作,我还是决定辞职,因为感觉有负公司尤其是靳部长对我的期望,所以今天早上没好意思向您当面提出,让靳部长失望了!

等您有时间的时候,我想找您办理手续,请您批准。

感谢公司的培养,更加感谢靳部长!祝工作愉快!

  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2017(三)

尊敬的总经理:

我是重庆区域经理,XX年进入公司,现在在公司工作已经7年想换个工作环境,因此已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辞职报告。我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重庆片区的产品推广和售后服务工作,底下有一名助手和一名仓管。具体的`一些交接事务和客户资料我已经让助手在整理,相信不用几天就可以整理完了。很感谢公司这几年对我的照顾,我也学了很多的东西,也赚了不少钱。

然而现在我考虑的可能是家庭和今后的发展,常年在外对家庭对我始终不是一件好事,因此我还是做了这个艰难的决定,辞职。

祝公司以后大展宏图!

  延伸阅读—— 员工辞职是否需公司批准?

首先,我们确定一个前提,这里讨论的是劳动关系下的“辞职”。需特别说明,在劳动关系下,“辞职”并非劳动法律中的表述,只是实践中大家习惯于称呼“辞职”,准确地说,应该叫“解除劳动合同”。

正常情况下,员工如果提前了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能否以不批准离职来限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?

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。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,可以解除合同。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。

另外,根据原劳动部《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劳办发[1995]324号)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,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解除劳动合同,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。超过三十日,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,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。

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员工要离职,履行一个通知期即可,无需用人单位批准。

不过,我仍提醒广大劳动者,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如下事项:

1)应当注意您的辞职书面文件的措辞,建议使用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”或“辞职通知书”,不宜使用“辞职申请书”。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,无需申请。如果使用“申请书”,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,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。因此,为确保您辞职无碍,宜用“通知书”;

2)解除通知一定要送达公司,您保留送达的证据。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,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,属旷工行为,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。如果公司不签收,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,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“解除合同通知书”或“辞职通知书”,即使公司拒签EMS,您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您已经履行通知义务,系公司拒签。

温馨提醒:个别地区仍支持“脱密期”的规定,如果您正好处于该地区,且公司与您约定了超过30天以上的脱密期,需注意风险。

[区域经理的辞职报告2017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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